高雄地方法院宣判:認原告高雄市政府之過失比例應為40%

2018年6月22日 高雄地方法院宣判:認原告高雄市政府之過失比例應為40%、被告榮化公司等7人為30%、被告華運公司等4人為30%。

資料來源: 維基百科